针对今年特殊情况,为做好“六稳”工作,落实“六保”任务,切实抓好早籼稻收购工作,今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下发文件,2020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预案在我省执行起始时间从原定的8月1日起予以适当提前,即在新产早籼稻上市后,如市场价格符合预案启动条件,按规定程序申请启动2020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预案,其他收购有关事项仍按国家有关文件政策执行,同时要求各地要统筹做好早稻市场收购和政策性收购工作。(原文:江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)